关于聘任孙秀文等八位同志为专(兼)职仲裁员的通知

日期:2026-10-27 09:56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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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孙秀文等八位同志为专(兼)职仲裁员,聘期为5年,自2026年10月27日至2031年10月26日。

具体名单如下:

一、专职仲裁员名单:

孙秀文:仲裁员证号Z.3504300002

谢琼涛:仲裁员证号Z.3504300001

二、兼职仲裁员名单:

黄素红:仲裁员证号J.3504300001

傅先念:仲裁员证号J.3504300003

纪 霞:仲裁员证号J.3504300006

黄建松:仲裁员证号J.3504300009

谢代兴:仲裁员证号J.3504300010

陈 东:仲裁员证号J.3504300011

 

建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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