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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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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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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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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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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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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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农 (农产品)罚〔20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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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双溪福林家庭农场种植销售的黄桃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 |
建宁县双溪福林家庭农场 |
92350430MA32M2N14J |
邹 小 玲 |
当事人在建宁县里心镇双溪村自有种植基地开展黄桃种植生产,病虫害防治过程中使用溴氰菊酯农药。经查,溴氰菊酯为桃树登记允许使用的合规农药,不属于国家禁限用农药。涉案黄桃农残超标原因系当事人农业生产管理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采收管控不到位所致。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黄桃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少量对外销售,销售数量100公斤,销售价格为17元/公斤,产生违法所得1700元。当事人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黄桃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
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
主动履行;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没)款或者通过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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