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兆祥

日期:2026-06-18 16:03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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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145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溪口乡高圳村三坑的建集用(1992)字第20320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兆祥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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