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907-0100-2021-00017 文号 溪政〔2021〕16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10
标题 溪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溪源乡2021年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溪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溪源乡2021年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7907-0100-2021-00017
文号 溪政〔2021〕16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10
标题 溪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溪源乡2021年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溪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溪源乡2021年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溪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溪源乡2021年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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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做好2021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现将2021年溪源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通知如下: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及转移对象

溪源乡已经确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有7个溪源乡溪源村肖山下廖秀妹宅后东溪村里树丘余水清等宅后(余水清、余木发、余发林、余贞太等4户)大岭村村部杨庭义等宅后(杨庭义、陈兴旺、陈兴福、陈其贤、陈辉仂等5户)1户已搬迁楚尾村大坑口新村陈先春等宅后(陈先春、黄仲贤等2户)都团村落井溪丁木财等宅后(丁木财、丁炳印、丁水印、丁木印、冯贤资、冯水兴、冯文进、冯文斌、冯水根等9户)7户已搬迁桐荣村村部黄兴隆等宅后(黄兴隆、黄金辉、黄兴发、黄应龙等4户)都团村陈家地丁元清屋后后山裂缝(4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溪源乡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俊飞(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  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刘小平(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邓英超(乡主任 

     陈松麟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吴有权林业站站长) 

        黄桂龙(卫生院院长)

        吴建明(乡民政办主任)

          丽(乡财政所长)

        赵金良(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阮先华(乡水利站站长、安监站站长        

杨建发(溪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国富(东溪村委会主任任)

        黄军明(桐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木贵(都团村委会主任

        陈明辉(大岭村委会主任

        杨小明(蒋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官火盛(鲇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聂建东(楚尾村委会主任

        杨永华(上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乡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陈松麟同志兼任。成员:谢忠贵、赵伟 联系电话:3222624、3222581。

(二)职责分工

1.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全乡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了解灾情,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汇报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程工作,协助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助指挥处理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事务;协调、监督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

3.自然资源所:当气象预报有异常暴雨天气或监测点的异常变化时,负责提出临灾应急预报;建立健全乡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经常性地了解地质灾害监测情况,发现异常变化及时上报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速报受灾情况和处理方案。

    4.乡财政所: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5.乡民政办:安置转移的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

6.派出所:负责灾区保卫、消防、次生火灾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7.公路养护站:根据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的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

8.乡水利站:监控重点水库周边、闸门地质灾害情况、重大水土流失情况,重点农田水利设施地质灾害情况,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9.林业站:布置林区各单位参加群众转移保障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参加群众安全转移服务。

10.乡卫生院: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区防疫、抢救、治病。

11.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组建群众转移应急小分队;解决转移群众的临时衣、食、住问题

三、安全转移有关事项

1.信息运行:在防灾、抗灾中,各村要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以便乡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遇有情况,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有关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议,传达部署有关工作,并根据乡政府灾害防灾抗灾网络图立即通知各片分管领导和各村责任人,各村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通知本村的具体灾害点监测人及灾点群众。

2.安全转移信号:警戒险情时,由各村负责人和包村干部按网络区分的灾害点,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采用敲锣、广播等进行传播。

3.安全转移:遇到暴雨要加强监测,及时上报险情和新灾点,乡防灾抗灾领导小组根据灾情信息,及时通知各村民兵应急分队集中待命,及时奔赴受灾点协助安全转移;乡挂村领导、驻村干部、村负责人应深入灾点群众中去,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转移。

4.注意事项:地质灾害发生时,必须向灾害点两侧方向转移,严禁顺滑坡方向转移;转移疏散路线、人员安置应预先确定。

5.警报解除: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分片各村点,村负责人通知转移的群众,严密监视动态。

 

 

附:1、溪源乡地质灾害网络图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3、各村灾害点的转移方案(7个点)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21310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做好2021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现将2021年溪源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通知如下: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及转移对象

溪源乡已经确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有7个溪源乡溪源村肖山下廖秀妹宅后东溪村里树丘余水清等宅后(余水清、余木发、余发林、余贞太等4户)大岭村村部杨庭义等宅后(杨庭义、陈兴旺、陈兴福、陈其贤、陈辉仂等5户)1户已搬迁楚尾村大坑口新村陈先春等宅后(陈先春、黄仲贤等2户)都团村落井溪丁木财等宅后(丁木财、丁炳印、丁水印、丁木印、冯贤资、冯水兴、冯文进、冯文斌、冯水根等9户)7户已搬迁桐荣村村部黄兴隆等宅后(黄兴隆、黄金辉、黄兴发、黄应龙等4户)都团村陈家地丁元清屋后后山裂缝(4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溪源乡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俊飞(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  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刘小平(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邓英超(乡主任 

     陈松麟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吴有权林业站站长) 

        黄桂龙(卫生院院长)

        吴建明(乡民政办主任)

          丽(乡财政所长)

        赵金良(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阮先华(乡水利站站长、安监站站长        

杨建发(溪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国富(东溪村委会主任任)

        黄军明(桐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木贵(都团村委会主任

        陈明辉(大岭村委会主任

        杨小明(蒋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官火盛(鲇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聂建东(楚尾村委会主任

        杨永华(上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乡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陈松麟同志兼任。成员:谢忠贵、赵伟 联系电话:3222624、3222581。

(二)职责分工

1.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全乡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了解灾情,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汇报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程工作,协助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助指挥处理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事务;协调、监督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

3.自然资源所:当气象预报有异常暴雨天气或监测点的异常变化时,负责提出临灾应急预报;建立健全乡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经常性地了解地质灾害监测情况,发现异常变化及时上报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速报受灾情况和处理方案。

    4.乡财政所: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5.乡民政办:安置转移的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

6.派出所:负责灾区保卫、消防、次生火灾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7.公路养护站:根据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的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

8.乡水利站:监控重点水库周边、闸门地质灾害情况、重大水土流失情况,重点农田水利设施地质灾害情况,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9.林业站:布置林区各单位参加群众转移保障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参加群众安全转移服务。

10.乡卫生院: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区防疫、抢救、治病。

11.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组建群众转移应急小分队;解决转移群众的临时衣、食、住问题

三、安全转移有关事项

1.信息运行:在防灾、抗灾中,各村要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以便乡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遇有情况,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有关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议,传达部署有关工作,并根据乡政府灾害防灾抗灾网络图立即通知各片分管领导和各村责任人,各村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通知本村的具体灾害点监测人及灾点群众。

2.安全转移信号:警戒险情时,由各村负责人和包村干部按网络区分的灾害点,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采用敲锣、广播等进行传播。

3.安全转移:遇到暴雨要加强监测,及时上报险情和新灾点,乡防灾抗灾领导小组根据灾情信息,及时通知各村民兵应急分队集中待命,及时奔赴受灾点协助安全转移;乡挂村领导、驻村干部、村负责人应深入灾点群众中去,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转移。

4.注意事项:地质灾害发生时,必须向灾害点两侧方向转移,严禁顺滑坡方向转移;转移疏散路线、人员安置应预先确定。

5.警报解除: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分片各村点,村负责人通知转移的群众,严密监视动态。

 

 

附:1、溪源乡地质灾害网络图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3、各村灾害点的转移方案(7个点)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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