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文件进行公示,及时做好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认定和复核等相关工作,现将市级通知文件及企业申报评价标准等相关文件进行公示。
附件:1.《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明工信中小〔2022〕9号)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5.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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