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2025年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拟分配公示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10月31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8号)文件,下达我县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我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精心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于2025年12月31日将《关于印发建宁县2025年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委农办〔2025〕26号)下发到各乡镇,并在建宁县政府网公示。经相关主体自主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上报,经我局汇总审查筛选研究,形成该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拟分配表(详见附表),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2月10日至25日(五个工作日),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0598-3982351进行反馈。
附件:建宁县2025年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主体及资金拟分配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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