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建设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
你们报送的《实施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的请示》,经评审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4〕4号)《建宁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建振办〔2024〕5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建宁县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汇总表
建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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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你们报送的《实施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的请示》,经评审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4〕4号)《建宁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建振办〔2024〕5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建宁县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汇总表
建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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