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宁县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物资采购及撒施、样板田建设项目需求调查的公告

日期:2026-08-19 17: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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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场主体: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建宁县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物资采购及撒施、样板田建设项目需求调查发布征集公告,欢迎各市场主体提供合理化建议。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建宁县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物资采购及撒施、样板田建设项目

  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3.采购预算金额:999.5万元(以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需求调查方式:问卷调查、公开征集

  二、征集内容

  请各市场主体根据项目情况按以下提供相关建议。

  1.相关产业发展

  1.1现有产品的技术路线、工艺水平、技术水平或行业的发展历程、行业现状等;

  1.2可能涉及的企业资质、产品资质、人员资质;

  1.3涉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市场供给

  2.1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人员须具备的特定资质或条件;

  2.2供应商认为具有哪些同类业务业绩有利于项目实施;

  2.3供应商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2.4供应商报价。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4.后续采购情况

  5.其他情况

  5.1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建议

  5.2其他

  以上征集内容格式详见附件2

  三、征集时间

  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逾期后不再接收与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相关的材料。

  四、递交资料及方式 

  1.递交资料:电子版(PDF加盖公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各1份)。在递交资料同时需提交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递交资料方式: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jnxtfz@126.com(请在邮件标题列明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和单位名称)。

  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五、相关声明

  1.本次征集活动仅为征集单位编制采购需求使用,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采购需求调查的征集成果由采购人确定是否采用,无论征集成果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投递人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3.征集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

  4.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活动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阶段。

  5.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所提供的征集内容附件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各市场主体可以在此基础上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

  6.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最终解释权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六、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需求征集公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征集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水南金钩山10号‌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180****6269、李女士180****6785

  附件:1.建宁县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物资采购及撒施、样板田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

  3.关于递交采购需求调查的承诺函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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